关于开展2024年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科:

为推进落实《东北农业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快优化和调整我校学位点结构与布局,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目录外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要求

(一)学校本次自主设置工作分为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两类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

(二)学校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仅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现有的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内进行。自主设置授予博士学位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所涉及的一级学科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授予硕士学位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所涉及的一级学科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

(三)学科自行命名学科名称,由学校统一分配学科代码。二级学科名称可以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未列入该目录的二级学科均为目录外二级学科。

(四)本次自主设置重点围绕黑土地保护、生物育种、现代农业、大食物观、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生物信息学、农业智能装备、种业技术、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急需领域进行布局。

二、基本条件

(一)目录外二级学科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4.学科所在学院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交叉学科

1.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

2.交叉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交叉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4.学科所在学院应具备设置该交叉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工作安排

(一)8月前,完成方案论证和学院审核。拟增设学科编写《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1)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2),并聘请校外同行专家(7人以上)从学科概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四个方面对论证方案进行评议并填写《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3)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4),相关学科根据评议意见修改论证方案;拟撤销学科需填写《自主撤销二级学科申请表》(附件5)。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本学院拟增设及拟撤销学科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增设学科论证方案及撤销学科计划上报学校。

(二)8月底前,完成学校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增设学科论证方案进行审核并表决。

(三)9月底前,表决通过设置或调整的学科论证方案及相关材料在教育部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

、相关要求

(一)自主设置与调整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是落实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改革方案,调整学科结构、优化学科布局、寻求新的学科增长点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学科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合理规范地设置与调整。

(二)拟设置或调整学科要与所依托一级学科及相关师生进行充分沟通,并认真研究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或调整有关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或调整。

(三)根据国家二级学科设置有关要求,目录外设置二级学科(含目录外设置交叉学科)数量原则上应不超过2个。

(四)请各相关学院、学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报送有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至主楼806室,电子版材料以学科命名后发送至211@neau.edu.cn。

人:李明强 李天竹

联系电话:55191751 5519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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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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