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 号)、《2020年黑龙江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黑学位〔2020〕4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理念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引领,以一流建设为目标,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升级的现实需求,突出优势特色,加强专业学位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我校学科结构与布局,着力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学位学科授权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需求。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和龙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二)特色发展。在学科与学科方向上要注重与产业发展、社会就业需求、科技发展前沿趋势相衔接,能有力支撑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总目标,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质量优先。学位授权审核必须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服务社会发展需求、支撑研究生教育发展。我校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执行。
(四)有序推进。准确把握学位点审核的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序推进。
三、程序及内容
根据国家及省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严格控制我省目前已经布点较多、研究生规模较大且就业率连续较低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组织申报。各学院、学科严格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见附件1,如自查不满足基本条件请勿申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统筹人员及成果的归属,严格遵守“新增学科与现有学科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的原则,对照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5)。涉及跨学院联合申报的授权学科,由学校确定牵头学院。
(二)审核提交。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学科填报材料,将符合要求的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提请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省学位办审核。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新申报学科及专业授权类别进行评议。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学位授权审核每三年开展一次,学位授权点能否顺利通过对学校学科建设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相关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同时,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避免材料数据不实,形式有误等问题发生,全力确保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禁违规整合。学位授予学科不允许为了“丰富”申报条件而违规进行相关资源“整合”,特别是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和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和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与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三)注意填报细节。在填写申报材料时,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填报要求详见填表说明。
(四)按时提交材料。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及专业学位类别,需对照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见附件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新增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应以能体现《基本条件》为主),以上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2份送至主楼828室,电子版整体打包发送至211@neau.edu.cn。各项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周三),过期恕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天竹
联系电话:55191964 13633644144
附件5: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zip
附件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3日